各村(居):
今年我镇受13号台风“韦帕”和16号台风“罗莎”的严重影响,农林牧渔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。为帮助有关种养业大户度过难关,尽快开展灾后生产自救,促进冬种和渔业生产,现将农业恢复生产救灾补助经费共5万下达给你们。现就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:
1、因13、16号台风损失的农林牧副渔种养业大户;
2、个别因今年其他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种养业大户;
3、未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大户救灾补助资金要低于保险赔偿金额。
二、发放办法:
1、根据核实后的种养业大户损失情况确定补贴到户方案(见附件),并经公示后上报。
2、资金全部通过“一折通”发放,尚未办理“一折通”的大户要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镇政府。
磐石镇人民政府
2007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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